还真是少见啊。
他想起了小时候,刚去孤儿院的时候,他是那里最安静的小孩,看上去瘦瘦小小的,谁都可以欺负他。
有人往他床上尿尿,有人大声念他写的信,他都忍了,但是某一天,有人把他妈妈的照片扔进了厕所,冲走了。
那是唯一的一张照片。
所以他偷了带班老师的枪,把那个孩子的耳朵打穿了,其实他当时是想瞄准头来着。
那个孩子吓得直接尿了裤子,看着满手的鲜血哇哇大叫,眼泪流的停都停不下来。
从那以后,没有人欺负他了,他越发的孤言寡语,也越发的享受这份孤独。
十六岁那年,他被一个男人看中带走了。
大家都心知肚明,年龄越大的孩子越难被带走,除非有什么特殊的原因。
果然不出所料,那个男人开始强迫他、鞭挞他,让他感到恶心,所以在某个深夜,他翻走男人抽屉里的枪,把他给杀了。
那是他第二次握枪,也是他第一次杀人。
虽然时隔八年,但当他握住的枪的那一刻,手就沿着雕刻的金属花纹向上,伸向了扳机。
如此的随意而自然,舒畅到他忍不住喟叹一声。
扣下去的一瞬间他没有惊慌也没有后悔,好像也没什么感觉。
在这一点上,他确实称得上是一个天生的杀手。
然后他席卷了男人的钱逃跑了,逃到了主工业区的第三区,还报了一所科技大学。
他不喜欢杀人,不喜欢血腥味,只是单纯的喜欢武器,对枪支有着常人所没有的着迷,因为在不想解释的时候,枪就是他的第二张嘴。
只要把枪拿出来那些人就会闭嘴,世界就会重归与安静了。
一直以来他就是这样想的。
他为了研制新型的仿生武器,把手伸向了生物领域,因为人鱼最为凶残,所以他打算先找一只人鱼,好好研究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