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周摇头:“不对,熟了才好下嘴,一嚼就烂,入口即化。”
我懒得跟他贫,掰个兔子腿塞给他嘴里后,起身去屋里给重庆送兔子去……
走到门前,回头看着叼兔子腿儿的周周,我还是心里说了一句,就算哪日真的喜欢上谁,也没结果。
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了要无趣而枯燥,我这张面瘫脸也注定不能做个巧笑倩兮的姑娘,所以,还是甭耽误我喜欢的男人,要他永生面对一张永远没有表情的脸,我想我是不愿意的。
而哪怕他一时新鲜,怕也会受不了一辈子,而憎恶我。
若真如此,不如从头斩断。
重庆醒来后,每天的日子过的都像是复制——做饭,吃饭,上药,做饭,吃饭……因为林里不方便做吃的,只能烤着,所以我得去五里外找水源,却就这么简单的两点一线的生活,竟然成为我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之一……
每日清晨起来,看见两位过命的好友在眼前,感觉十分美妙。
直到第六天,重庆身体完全恢复,我给他拆线后,我们要走了。
拆线是在屋外,灿烂的阳光正洒在他那疤上,我挑了点无痕膏要给他抹了去疤,却被他捏住手腕,义正言辞的拒绝——
“留着它们。”
他说时,撒开抓我的手,把衣服迅速的穿好,我这蹙眉起初不解,还问了句“留着干什么”,然后,又被他戳到心窝子——
“留着以后你想走的时候,我就用这疤痕拦你。”
早就洗干净缝好的衣服穿身上,黑色的衣服破了俩孔,正好把那疤痕露出,小蜈蚣一样,在白皙的皮肤和黑色的线衣之间,既狰狞又诡异的漂亮。
“我……”我张了张嘴,还没说什么,他已经从我面前走过去,捡了自己瘪瘪的包背在身上,并打断我:“该走了。”
“去哪?”周周一直摆弄他的太阳能手电筒,这几日夜里多亏了他这手电,重庆走到我面前,又给我一重击:“发丘门。”
“啊?”周周手电筒直接掉地上,我也是愣愣的看他,“什么?”
重庆摸摸我的短发:“与其让你哪一日忽然离开,不如我直接将你送去发丘门。”
重庆说完后已经往前走,我在后头又愣了好几秒才跟上去,“你知道发丘门的门址?”
问完觉得自己傻,重庆这么厉害,有什么不知道?不知道,又会说出来么!他没有停下脚步,甚至没有看我,只是声音有些淡淡的哀凉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