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晗一脸嫌弃,推了一下旁边的女孩儿,说:“干哈啊梦梦,天天就惦记裤裆里面那点事儿,你就是挨炮没够。”

    “去去去,别胡说八道,现在和我分手,那只是被狐狸精勾引了,我相信他是爱我的,早晚还会和我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叫梦梦的女孩儿很痴情地反驳,然后她站在柜台前,眼巴巴看着我。

    王宝宝扫视了一圈,说:“今天你这儿人多,我就不打扰了,为了庆祝我的新生,过几天做东,安排一场饭局,你可一定得来啊。”

    我是真不想去,这才刚接触几天啊,我开始腰酸背痛,身体长瘤,差点怀孕不说,还惹了一身的麻烦,明显她克我。

    本着成年人社交方式,随便敷衍几句就算完事了。

    王宝宝离开前还打量着刘晗,可刘晗何许人也,出了名的东北大茬子,故意挺了挺胸,摆明挑衅的意思。

    等着王宝宝前脚刚走,刘晗说:“吉哥,那谁啊,横看竖看都不像个好人,是不是勾引你呢?”

    “快别瞎说了,都是同学。”

    “卧槽,还是老情人呢?等着晚上咱俩喝酒时候你给我好好讲讲。”

    刘晗一脸八卦盯着我,甭提多有兴趣了。

    梦梦从旁打岔,说:“哥,我听晗晗提过你,说你的本事可大了,刚才你说的那件衣服,多少钱呀...。”

    我是五块钱收的,一开始想给赵云禄,结果他竟然出价10块钱恶心我。

    还说舔狗在珍宝斋的价值零。

    另外他还没结婚,收舔狗衣服担心影响运气。

    我一来气就没卖他。

    让梦梦等一下,我翻开展示柜的最下边,拿出一个红色兜子,里面叠着的是一件沾血的T恤。

    衣服残留的煞气被我清理过,上边没有异味,起作用的是衣服内衬粘着的一层皮肤组织。

    很细小,光凭肉眼无法看出来,可如果穿上它,就会被“邪物”中的能量纠缠。

    梦梦惊讶道:“就这件衣服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