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珍珍一脸你好奇怪的说:“因为我们结婚了呀!”说完她又想起来什么,继续说道:“忘记了,我们结婚的时候你不在。”
汤绵绵:“……!”
真是离大谱,她也就下乡半年,好友竟然一声不吭的结婚了,还是跟余阳?
“不是,你们俩不是死对头吗?”汤绵绵还是想不通,在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?
向珍珍和余阳都一起看向她,向珍珍更是说道:“嗐,那都是过去都事情了,再说了,死对头就是为了当老公的,你看他现在还敢跟我唱反调吗?我说来看爱情电影,他就不会去看恐怖片。”
汤绵绵闻言一脸倾佩,默默的给她竖起一个大拇指,“所以拿捏死对头最好的方式,就是嫁给他!”
她涨知识了!
向珍珍笑的一脸得意,随后又献宝一样的把手伸出来,“你看,这是我让他给我买的结婚戒指,钻石的呢!”
“哇,好漂亮~”汤绵绵伸着头抓着她的手,眼都看直了。
向珍珍又是一笑然后眼底闪过一抹狡黠,“让你对象给你买呀!你都把他带回来了,也是要准备结婚的吧?”
汤绵绵没有说话,但下意识的看向了凌墨,而发现他此刻也在看着自己,似乎还有些意动。
汤绵绵一下就放下她的手:“漂亮是漂亮,但是不保值,我还是喜欢黄金的,黄金的保值。”
向珍珍张了张嘴,很想说:我们要什么保值?漂亮不就行了,而且这个可是代表着爱情呢,多浪漫!
可是她想的汤绵绵对象的出身,到嘴的话又咽回去了。
也是,长的虽然好,但没有钱,能买的起就不错了。
但是她一想到好姐妹结婚连个钻戒都没有,她就非常难过,比她自己结婚没有钻戒还难过。
不行就她给买一个吧,反正自从结婚后自己就变得有钱了,给好姐妹买个钻戒什么的,那都不是事儿!
向珍珍如是想着,脸上的笑容继续灿烂。拉着汤绵绵就往一楼走去,她的钻戒就是在那里买的。
两个漂亮的小姑娘走在前面,后面的两个大男人亦步亦趋,在这间商场形成一道特有的风景线。
却不知凌墨从刚才开始脑子里只有一句话:绵绵喜欢可以升值的钻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