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“弹琵琶”酷刑时,会将人犯按倒在地上,控制住其手脚,掀去其上衣,露出肋骨,然后用尖刀在人的肋骨上来回“弹拨”。
受刑者痛苦万分,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皮肉慢慢绽开、划裂,既痒又疼。
据《明史》卷七十三《刑法志》记载:“其最酷者曰琵琶,每上,百骨尽脱,汗如雨下,死而复生,如是者二三次,荼酷之下,何狱不成。”
这种酷刑极其残忍,反映出明朝时期司法的残酷和黑暗,也体现了封建统治的专制和残暴。
不过,明朝的这些酷刑一般只针对官员士大夫等,不会对普通百姓下手。
明朝之前的王朝:“我擦勒…”
我艹,好狠。
“……”
不知为何,某些官员看得冷汗直流。
“这……”
“这未免太过残忍了吧…”有官员瑟瑟发抖地说道。
还好自己不是明朝的官员……
但,机灵的朝代已经开始学习了。
“……”
【南北差异】
这么一看,南北差异还是太大了。
“???”
一大学生上军事理论课,老师说:“北方多勇士,南方多君子。”
“所以北方的经济犯以抢劫为主,南方的以诈骗为主。”
评论区网友现身说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