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他之前所说,他此行就是去提醒死者的。
这次轮到目暮暂停监控录像,“该不会是你以此为借口,下手杀了死者吧。”
“我觉得这不可能。”柯南这时站出来替店员作证,“我听到了他的叫声,很快就跑了出去。那会是六点二十五分,地上的血迹已经基本干了。”
“是么?”
几人继续看监控,发现正如柯南所说,他在六点二十五分的时候冲出了自己的包厢。
如果店员真的有大喊一声的话,那他的作案时间一分钟都不到。
柯南本身又是名侦探,不可能犯下这种低级错误,替店员作伪证。
目暮他们虽然不知道柯南的真实身份,但接触了这么久,他们也相信柯南的能力。
所以店员的嫌疑可以直接排除。
剩下的嫌疑人还有四位。
分别是作案时间有十五分钟的有间恭太、本堂瑛佑。
作案时间五分钟的肌肉男有元。
作案时间三分钟的钓鱼翁玉井。
陆仁想了片刻,准备先从作案时间最短的钓鱼翁入手。
这人的证词也和其他人不一样,他说自己是跑去自动贩卖机那买烟的,并没有去上厕所。
凶手是用钝器多次击打死者头部致其死亡,在这一过程中,死者的出血量并不算小。
就算凶手格外注意,身上衣服或许没有沾到血迹,但他手上应该会沾染到血迹。
这时候要想清洗到手上的血迹,最便捷的方法应该就是借助厕所的洗手池来清理。
可钓鱼翁玉井不太可能做不到这一点。
假设他杀人只需要一分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