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团子乖乖的开始练字了。
雁沈绝花了半刻钟给她调整姿势,余下的时间就交给她自己练了。
所以就说,就算天才和天才之间,也是有差距的。
就比如纸上谈兵吧啦吧啦,毛笔一拿蚯蚓打架的团子,她现在玩神工球玩的很溜了,可是一写毛笔字……原形毕露。
又比如二哥哥这几个月是真的两耳不闻窗外事,时不时就要请教梁若虚和雁沈绝,但雁沈绝一直在管这个管那个,什么事情都得找他禀报,让他拿主意,却完全不急不躁。
一晃到了七月底,家里人再次兵分两路,各自赴考,这一次林娘子没有跟着,只玉如跟着去了。
这会儿,方寸之外,堪称风起云涌。
京城那边消息一来,影卫就光速把胡云龙给抓了。
影卫审案子,手段多的是,再加上胡云龙干这样的事情,心里也不是不心虚的,哪怕他自诩深情,最后还是招了。
事儿也挺简单的,当初瑞庆伯曾经在三秦行省为父亲守墓,当时那边有一个挺有名的帮派,叫做金城派,掌门大典的时候,聚集了不少江湖人。
风和日丽的,不少年轻人结伴游玩,无意中发现了瑞庆伯在练功。
瑞庆伯功夫不差,而且与江湖路子有些不同,看着十分新奇,大家就搭上了话,一见如故,瑞庆伯就邀请他们一起吃饭。
那个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他是个伯爷,只觉得是个有见识的江湖朋友,他府上酒好菜好,人又好客,这些人就多去了几回。
也就在其间,无意中看到了朱婵娟。
那时候她才十四,却已经出落的倾城之色,灵巧娇俏,身上又有江湖女子没有的书卷气,和世家贵女那种说不出的雍容贵气,一众少年郎,当真是人人倾心。
胡云龙也是其中之一。
一伙人就这么相处了足有半年,一伙人想尽办法留在小院,争相讨好“岳父”。
耳目好的,为他去刺探对手的信息;轻功好的,为他盗取重要证据,剑法好的甚至为他杀人!
一来二去的,瑞庆伯夺情起复。
回到京城之后,咋说呢,就开始在皇子们中间蹦蹦跳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