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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一辈子太过漫长和短暂,许是眨眼之间便垂垂老去,许是须臾每瞬皆是无数个明天,而在每个人的生命中,或许爱过,或许恨过,或许不爱亦不恨,无论怎💠📏样的凡世种种众生相,逃🇪🛖🜗不开的无非都是宿命二字而已。
我是红🁛酥🜭🅗,🞜🔽🆄我深爱过,也最恨过,而且爱恨的都是同一个男子。
那个人,君临天下,挥手之间,笑谈言辞,便能让整个王朝颤上一颤,天下众人生死,也不是他一🆂念之间而已,他让人生,那便是生,他若要人死,那便活🉥🈤不了。
在我双十年华之前,我一直认为,这一辈子,我会嫁个平凡的男子相夫教子,濡沫相扶的过点小日子,事实上,我是嫁🕭了🁃🃊🖂个这样的男子。
他是先生,在书院传道授业,腹有经纶,饱读诗💌书,温文儒雅,会温柔待我,我敬重🛧他,虽不是爱,但我满足。
一个女子,得此夫婿,🔹若🂩👙再有个孩子,这就是生活了。
当然,如果我没有遇见那人。
那会,他还是皇子吧🝛🝵,落🂩👙难到民间,身受重伤,倒在我家后院,外面还有追兵搜索,现在想来,那时候我就不该救他,那样也不会害了自己夫君性命去。
所以,后来我是恨他的。
可我还是救了他,不敢让书生的夫君知道,将那人藏在柴房,去药铺抓了药,🗼♖还熬了粥。
很不可思议的相遇,🝛🝵那人是高高在上的皇子,我只是普通女子,没有倾城容貌,即便煮粥我也只会煮白粥。
之后的很多年,他都跟我说,“红酥,我吃过🞏📍最温暖的食物,是你煮的白粥🗚🜌🀲。”
不是最美味,而是最温暖。
踏入这牢笼一般的皇宫之前,我一🞜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是最温暖,吃食又怎会让人感觉到温暖。
仅仅第二天还是第三天,瞧哪,我连我们的初遇,都不想具体的记着,他和我的这☌♥一场就是深重的罪孽。
他👴🍄🅠走了,带走了我的一支发簪,那支发簪是什么时候落到他手里的,我都不知道。
夫君对此毫无所觉,他一如既往每天到书院传🞏📍道解惑,做着受人尊敬的先生,拿着那点微薄的束脩。
我很满🁛意这样的生⛽活,因为我只是平凡之人。
很短的时间里,我便将那人忘得一干二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