讽刺🖫🕦的是,当真正脱离嘉谷体系后,大部分社员,包🂑🎂🎕括因为违约赔付而肉疼不已的,都不自觉的开始念叨起嘉谷的好。
可怜,却又很可悲。
只希望,这样可怜又可悲的下场,能真☺正警示到那🞚🔰🄎些和他们有同样想法的人!
……”
作为名副其实的“狗腿子”,武镭童鞋很🜙🂦尽职尽责,他知道嘉谷耗时耗🙍力打官司,甚至打得全国皆知,为的不过是二🝽字——警示!
而媒体,在这🂩👠个过程中,是可以且应该扮🜙🂦演积极作用的。🞚🔯
相比于搞各种噱头,他更愿意让自己的发声,表现一些正面意义。😶🅼
在“武镭们”的☖⛅发声下,这起仍旧未完结的官司,确实已经开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缺⚰乏守🚳法意识农民们看到新闻,开始真正意识到要履行合同⛑🙨🌹条款的基本义务,他们可以“任性”,但后果可能是伤人伤己,得不偿失。
当然,这种认识还很浅薄,在面对利益得失的关键时刻,🞚🔯大部分人可能会轻易将其抛在📭🞄脑后。但只要有部分农民听进去了,法治治理的盲区就少了一部分。
涉农企业看到新闻,也不无收获。就算是嘉谷这样的龙头,依然免不了会吃亏。一个教训就是在与农🃘民签订合同初期,也必须强调相应的违约责任。“先小人后君子”不能完全防止这🝶样不愉快的情形,但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。
而相比于上述两者,有一个受影🔉响同样不小的主体,是容易⛑🙨🌹被忽视的——地方政府。
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这桩官司,已经被当做一个典型案例,在地方😶🅼政府农村经😮济发展培训中反复被提及。
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一个重要途径。如何扭转“🞚🔯违约🄺🂩👡”的挫折局面,是摆在各级政府面🟊🛜前的一个迫切课题。
不仅仅是🇲🜡🃯农民违约,还包括企业违约——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,不讲信誉的企业,迟早会被市场淘汰;不讲信誉的农民,也很难真正进入市场。
嘉谷这个案例,在方方面🍫🖗面上,都提供了参考🅉点。
首先是嘉谷做得好的一面:
对涉农企业和农户签订的合同就要有针对性的审核,确保合同合法、⚇🏏合理及实际履行。譬如订单农业合同中的价格应该确定一个合理的幅度,不要定的太死,使农民不因价格走低而随意违约——也是官司爆发出来后,人们才知道,嘉谷系合作社的违约不是因为嘉谷将价格定得太低,而是合作社方面贪心不足,否则,数以千计的嘉谷系合作社,也不会只有数十家跳出来。
另外就是,一旦违约,就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追究相关法律责任,以此来维护守法者📽的合法利益,政府要引导规劝农民遵守合同,而不该“好心办坏事”——这⚌🏿一点,在嘉谷的案例中,有正面的例子,也有方面的例子,但好在最后都达成了共识,法治篱笆必须得紧得严!
对于🖫🕦嘉谷做得不够好的一面,政府方面也要大力🝾宣讲《合同法》,强化🙍农民的合同意识和信誉观念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