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午不是第一次来这里。

    那一排囚室,其实并非是用来关押厉诡。

    而是诡狱的‘刑罚室’。

    曾经被‘天蓬-掌刑印’收容的刑具‘八卦铜镜’、‘缚诡索’俱可以安置在这间刑罚室中,发挥相应的作☱🃐🖺用。

    厉诡刑杀之法性乃是诸多针对厉诡的恐怖刑具的集合,刑罚室会持续吸引它接近,其📇😬🄡实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今下也没有比厉🖈🐩诡刑杀之法性,更契合诡狱的事物。

    “诡狱的前主人,主要通过诸座蕴含不同‘律条’的‘🗦狱神’来掌🗽♞🉣控诡狱,以此来刑罚厉诡——但在袁玉☵良进入诡狱之时,诡狱内部的一座座狱神都纷纷融化了。

    狱神的力量就此消亡。

    前主人通过狱神制定出来的诡😹狱律条,也就荡然无存。

    如今我若要彻底掌握住这座诡狱,亦必须在诡狱之中重新颁布律🏭条——厉诡刑杀之法性,可以成为维护律条的工具,却无法成为律条本身……”苏午心中动念,他摊开左手掌,左手掌掌心皮肤迅速生出层层褶皱,从他掌上脱落。

    一层苍白的‘皮肤’被他抓在手中。

    这层苍白皮肤,即是《大纪藏》的第三页。

    蕴🇟🙴🎦含一丝‘不在彼岸,不在空中,不在此岸’之力量的、唯一的一块诡皮!

    因缘际会。

    它最终还是落在苏午的手中,并且以已经‘死🂆🌞⛵去’的方式,被苏🏭午掌握住。🆅

    苏午走入那一排囚室中。

    一排排囚室内部的墙壁,尽已被贯通。

    诸多蒙尘生锈的刑具,挂在墙壁上,无法被摘下,无法发挥任🉺🌕何作用。

    那曾经镌刻于墙壁上的一列列字迹,今时亦是字迹斑驳,苏午眯着眼睛,仔细看过每一个字迹,还是将之辨认了出来:📿♄

    “诡狱刑律其一:无‘律条’不可用刑!